佰科牌聚丙烯酰胺在某公司供水生產已使用多年,對提高絮凝效果、節約礬耗、去除藻類、降低致突變性、提高水質、應付突發水質事故等方面取得明顯的效果。
1、提高絮凝效果,克服枯水期絮體上浮,節約礬耗,降低凈水成本。低溫低濁,相對水中渾濁度成分中,有機物占的比例更大,單投加硫酸鋁和聚合鋁,形成的絮凝體結構松散、輕飄,難以沉淀。投加聚丙烯酰胺0.025--0.05mg/L助凝后,由于其巨大的吸附表面積和優良的架橋能力,使反應生成的絮凝體體積增大,比重增加,沉降速度加快,沉淀池沉淀能力迅速提高,出水濁度大為降低。
投聚丙烯酰助凝后,5分鐘后出水剩余濁度僅為20NTU以下,同等時間內比無投加助凝劑的水樣出水剩余濁度除低20——30NTU。無投加助凝劑的水樣由于原水有機物污染嚴重,絮體輕浮,終濁度無法降低,將其放置1小時其剩余濁工也無明顯減少。投加聚丙烯酰助凝提高了絮凝效果,能節約礬耗約25%,產水量不升約5——10%,成本節約約24%。
2、提高水質,去除色度,去除有機物,去除藻類,降低致突變性。由于聚丙烯酰胺助凝效果,出水濁度明顯下降,而有機物和藻類的含量與濁度有極為密切的關系,據專家認為,當濁度降低至0.5度時,水中有機物可去除80%,所以投加聚丙烯酰胺助凝能有效地去除有機污染,提高飲用水水質。色度去除率提高10%以上,除水有機物下降46%以上,藻類去除率上升16——26%。沉淀池出水致突變性下降,從強陽性變為陽性,證明出水濁度的降低,去除了相當部分有機物,因此改善了出水的致突變性。
聚丙烯酰胺應用于飲用水處理的安全性
聚丙烯酰胺本身基本無毒,因為它在進入人體后,絕大部分在短期內排出體外,很少被消化道吸收入。多數商品也不刺激皮膚,只有某些水解體可能有殘余堿,當反復、長期接觸時會有刺激性。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認為,PAM及其水解體是低毒或無毒的。PAM的毒性來自殘留的丙烯酰胺單體和生產過程 夾帶的有毒金屬。丙烯酰胺為神經性致毒劑,對神經系統有損傷作用,中毒后表性出肌體無力,運動失調等癥狀。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5%---0.05%。應用于水的一般凈化處理時,丙烯酰胺含量0.2%以下,用于直接飲用水處理時,需在0.05%以下。國際健康衛生組織1985年出生的聚丙烯酰胺標準指出:PAM中殘留AM量控制在0.05%以下并控制用量時,處理后水中的含量將低于0.25ug/L,符合大多數國家的飲用水標準。目前歐美主要國家一般規定,飲用水處理及食品用PAM中殘留AM含量在0.05%以下,并控制PAM用量。
某些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情況就復雜得多,這是因為陽離子型聚丙烯酰胺引入的氨基類等基團,其毒性往往數十至數百倍地高于陰離子型和非離子型,他們的慢性毒性正進一步研究中。
對應用于飲用水處理的絮凝聚,應使用食品級的產品為合適。在《給水排水標準規范實施手冊》水處理標準中,明確規定聚丙烯酰胺使用的非經常使用下>0.1mg/L,在經常使用下<0.1mg/L。在水處理工藝助凝應用中,其使用量可取上述標準值為大投加量,選購食品級質優、低殘值的聚丙烯酰胺產品,則可保證飲用水的衛生安全。如某水廠使用聚丙烯酰胺助凝,大投加量為0.09mg/L,使用的是化工部廣州聚丙烯酰胺工程中心的食品級、濾池出水和出廠自來水均無發現有丙烯酰胺單體。故認為僅要能控制好使用產品的質量和投加量,則采用聚丙烯酰胺助凝工藝,對飲用水衛生而言是安全的。
近期展望,我國應用聚丙烯酰胺類有機產品作水處理劑,將會隨水質性缺水的范圍擴大、國民對飲用水要求的提高而逐步擴大。如某供水公司97年與99年相比,用量已增約8倍,使用水廠從一家增加至6家。使用范圍有混凝、助凝、助濾。據介紹,在過濾前投加聚丙酰胺0.015---0.05mg/L可增濾周,提高產生能力10--16%,但在增加濾周時,水頭損失亦同時增加,反沖時間和強度亦要相應增加,但相比之下,投加聚丙烯酰胺助濾在經濟是合算的,投加聚丙烯酰胺助濾,可防止藻類穿透濾池,在突發事故處理時,可確保濾后水水質,國內已有供水水廠應用其助濾工藝,收到良好的效果。聚丙烯酰胺類有機產品在水處理工藝的使用中,其強化絮凝、提高濾池過濾能力、提高水質,增加水量、節約成本的優勢被越來越多的供水企業所樂意接受,聚丙烯酰胺在飲用水處理領域的應用正在不斷被研究開發,其前景是樂觀的!
主要產品: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鋁、聚合氯化鋁鐵、聚合硫酸鐵、堿式氯化鋁、硫酸亞鐵等系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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